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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不可以想象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第6页)

“王朝”

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

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

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

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

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

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

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

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

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

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

唯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

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

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

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

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

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5000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

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

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不是发财了?”

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

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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