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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第3页)

“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

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

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自以为是。”

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

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

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

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

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

闪电速度。

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

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

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调调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

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工具。

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

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

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

“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那么逼切。”

“也许。

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

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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