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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了两个小时,卖出两本书。
他们正准备收摊的时候,来了个人,在书摊前仔细翻检。
他用围巾遮住半张脸,头戴羽绒帽,瓮声瓮气地问价格。
贺景瑞没认出他,可沈清源一眼就认出来,心情复杂地注视着面前的李邺。
听沈母说,李邺的老婆跟他离婚了,他不但一分钱财产没分到,还被从公司里踢出来。
他不得不辗转人才市场找工作,混得很不得意,甚至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他春节不好意思回家,李邺爸只得进城来看他——本来准备跟沈母一起回去的,沈母留下住院,他就先回去了。
眼前的李邺瘦了很多,露出的眼睛下阴影浓重,尤其是那双眼,以前是意气风发,现在是无精打采。
整个人像被抽干了精气神,比较接近行尸走肉。
听到他的消息时,沈清源没什么感觉。
当真真切切看到李邺这副熊样儿时,心里还是被震了一下。
一心想攀高枝的凤凰男,摔个跟头竟摔成了杂毛鸡。
这抗打击能力也忒差了。
李邺拿起两本书,看向沈清源,落寞的眼神里带着可怜巴巴的期盼,还有一些旧日熟悉的情愫。
沈清源想起那个背着书包的少年,拿着书本对他挥舞喊“小源”
。
亲切温柔的李邺哥曾是他少年时代最美丽的风景。
可如今,那些记忆还在,却激不起一点儿共鸣,只微微有些惋惜。
他避开李邺的目光,没接话,任由贺景瑞去应付。
心下升起一阵释然的轻松。
真的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一个人若是心死,时间便成为最好的良药,会让人恢复得留不下多少痕迹。
李邺在书摊前踟蹰良久,见沈清源始终不肯多看他一眼,只得悻悻离去。
贺景瑞过足摆摊的瘾,准备收摊回家。
冷不防不知从哪里冒出个穿城管制服的大叔,站在他旁边勾头看他们的书摊。
过去的摆摊岁月中,贺景瑞对城管形成条件反射了,第一反应就是跑!
他俩也不管旧书收全没有,胡乱拎起包袱,手拉手地开始狂奔。
那大叔了愣了半秒,就跟在背后追,边追边喊:“小伙子!”
他一喊,前面俩人跑得更快了。
跑出半条街,贺景瑞回头看,城管大叔居然还追在后面,红脸皮球似的,速度贼快。
贺景瑞拉着沈清源加快速度,羊绒大衣被风鼓荡起来,颇有些御风而行的感觉。
谁知大叔锲而不舍,紧追不放,伸手一把就拽住他那件拉风的行头。
贺景瑞差点儿被他拽一跟头。
俩人不得不停下来。
“小、小伙子,你、你们跑啥?”
大叔一手杵膝盖喘气,一手揪着大衣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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