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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机缘(第3页)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要再这么下去,他林光就真零光了。

他可真就没钱了。

林光这么在意钱,倒不是因为穷。

说白了,无非要面子眼红怕跌份儿。

林光的父母,不是w市里的人。

他们生活在w市下属的某个小县城。

他们是通过长辈介绍认识,最后结婚的。

不过显然,他们婚后并不算美满。

自林光记事起,就天天小吵,三天大吵,一星期小打,一月大打——没折腾到他三岁就离了婚。

然后,他就过着这边住两天,那边住三天的日子。

后来,林光因为成绩优异,考入了w市下属n市的初中,于是离开了小县城,自然而然的就一个人租住了。

他可没想过住校,那实在是太不自由方便了。

父母除了帮付了房租学费,每月又会给“一丁点”

钱做生活费——当然,之所以在林光的印象中,父母给的钱是可怜巴巴的一丁点。

是因为,他拿着做对比的对象是他的同桌,也是从小县城考进来的,某个暴发户的胖儿子。

哪怕他父母给的钱,足以让他每月生活得很好。

但当他开始眼红同桌的进口钢笔、品牌书包、最潮的衣服鞋子、最新款的土豪金手机、直至手腕上戴着的上万钻石手表。

那原本足够的钱,也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一丁点。

好在林光虽然红眼病不轻,但却有足够的理智,没有找父母要。

他与父母本就不太亲厚,后来父母各自新建了家庭,就越发的淡然了。

父母那必要的生活费可以,但超出此外的就别想了。

何况小县城的工资也不高。

他也没有去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

——倒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仔细算了一遍后,成本太高,放弃了。

他毕竟还算是个优等生,脑瓜子也是聪明的,偷来的财物与前途哪个重要,他还是分得清的。

至少那个时候他足够谨慎,甚至可以说是胆小。

所以为了钱,他只能去做比较擦边的事情,比如说二道贩子,俗称黄牛党。

不得不说他的眼光足够毒辣,即使只是做黄牛,也给他做出了点成绩。

然后用赚来的钱,成功的把自己包装成,家庭条件还可以的样子。

起码在面对那个暴发户家的胖子时,他不会没有底气。

只是,这终究不算长久之事。

然后——

用恶俗的话说,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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