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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器官浸泡在福尔马林液里,面无表情,透过玻璃瓶,显得苍白而且苍老,似乎全然不记得它们的来生今世。
人嘛,一样的开始与结束。
我需要暂时离开这里。
我的姐姐想让我去见一个人。
我在家里的地位举足轻重。
我从小过着幸福的日子,有哥哥替我打架,给我零花钱;姐姐替我洗衣服,告诉我哪个女孩值得一追。
虽然我好吃懒做,不能谈笑生死,但是我生下来就皱着眉头,半岁会说话,一岁跟老大爷学骂街,两岁跟电台学说书“陆文龙骑一匹蓝色战马”
,哥哥姐姐认为我集中了全家的智慧。
姐姐大学毕业后找了个工作,上班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因为不能忍受公共汽车的拥挤和售票员的凌辱,骑自行车又险些出了车祸,一气之下在四年前去美国寻找真理。
曾经获得过北京市少年铅球冠军的姐姐在外国人眼里是东方美女,异域的爱情像路边的野草一样生生不息。
但是,姐姐相信我的智慧,每在发展一段关系之前,总要让我把关,运用我的智慧,掂掂洋兄弟们的斤两。
这些人大多傻得可爱。
五百年前哥伦布傻呵呵地把美洲认成印度,还竟然把当地的土人骗得兴高采烈。
那时候的土人是多么土呀!
郑和公公要是到了那里,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不是仿佛开一辆三十吨的坦克穿过时空通道,面对王翦的六十万秦兵?
“他不一样。”
姐姐每回都会这么说,尽管每回不一样的地方都不一样,“人很聪明,会打桥牌,会作现代诗,是个才子。”
“去见他有什么借口?”
我问。
“我托他给你带了点儿东西,一件斯坦福大学的短袖衫,一本PhilipRoth的小说。
你去饭店找他,也给他带点儿东西。”
姐姐在电话那头说。
“什么小说?”
我对小说比对那个不知名的美国土鳖感兴趣得多。
“我也记不住,你看见就知道了,反正是你书单上列的。”
姐姐很疼我,我考上那所著名的医学院,姐姐提议资助我在上学期间周游中国。
我说还是替我付书账吧,就列了一份四页的书单,让她买我想看的英文小说。
“好吧,我给他去王府井东华门的浦五房买点儿早点吧,草莓饼好不好?死沉死沉的,肯定经饱。”
“行。
但是你去前要先打电话,定时间,问清路怎么走,提前点儿出来,算上堵车时间。”
“行了,省点儿长途电话钱吧。
我又不是第一次了。
之后我写鉴定报告寄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