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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乔十五岁,时间关系,两人共处时间大大减少。
年龄关系、经历关系,陈一天不能再当她是无性别的小孩。
他始终如一、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又谨小慎微地与她保持距离。
这是于乔第一次用这么强硬的语气,她怀着朦胧的心思,东突西撞,老也说不到点子上。
一问一答几个来回,于乔觉得自己所言和心中所想背道而驰,急得眼睛都红了。
此刻的于乔,让陈一天有点怕。
此前有那么几个时刻,他也对于乔心生恐惧,于是他瞅准机会切断话题。
“不想走?”
“反正我不走。”
脑子打了结,说出的话也是硬的。
“为什么不想走?”
是啊,为什么不想走,当年被于香丢下,独自面对陌生的世界。
气候、语言、饮食、人际关系,全部是陌生的。
她无知无畏地一一适应下来。
这对十一岁的女孩来说,是难以言说的艰辛。
幼年失恃,母亲奔波劳碌,父亲不知所踪,她只有收敛孩子心性,与无血缘关系的奶奶和小天哥哥相濡以沫。
为什么不想走?是对苦难的留恋吗?
这算什么理由呢。
满眼可见法国梧桐,四季可听江涛拍岸,冗长的夏日里,穿梭于胡同深巷,上学路上随便进一家早餐店,唆一碗鸭血粉……
从逻辑上讲,这才是于乔该过的生活。
回到南方,回到妈妈身边。
于香虽然是个顶不着调的妈,可她终归是于乔的至亲,是于乔在这世上为数不多的有血缘关系的人。
是于乔的庇佑,也是于乔的牵念。
母女团圆后,当妈的以小营生维持家计,做女儿的早出晚归完成学业……
在异乡温和度日,细碎时光中,一个老去,一个长大,这是于乔归位后,可预见的未来。
可于乔就是不想走。
她并非自虐般留恋苦难,于乔能想到的理由只有一个,她是习惯了。
她习惯了秋裤、羊毛裤、外裤的冬季装扮,习惯戴着耳包、拃着膀子走在咔哧咔哧的雪路上,习惯了矿中食堂的小白菜豆腐汤,习惯了那条与黑水
河相伴的土路,习惯了沈阳春天肆虐的风沙,习惯夏日入夜的凉爽,习惯了吃鸡架,吃炸串儿,习惯了小店里的韩式石锅拌饭……
她习惯了身边的人。
青梅竹马的富家子包括,宽肩膀、胸围惊人、大嗓门儿的朋友孙灵君。
矿中宿舍里,她从下铺搬到上铺,床单上再也没有泥脚印子。
她不再是小碎催,终于有力量支配学妹关灯、锁门,下晚自习后,不必噤若寒蝉、蹑手蹑脚地脱衣上床——她混成了学姐。
在于乔眼里,苍蝇一样盘旋在矿中的社会青年也不是十足的恶棍。
他们皆因种种原因,过早辍学,比如李远航,林小诗那次意外到访,反倒加深了彼此的印象,成就了二人另类的朋友关系。
最重要的人,还是奶奶和陈一天。
她喜欢吃奶奶做的饭,喜欢陪奶奶去浴池、去买菜、去楼下纳凉。
她愿意一辈子过这样细碎的日子。
她喜欢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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