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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你脖子上的丝巾真是漂亮,应该是阿马仕的新款吧!”
李好好微笑。
“啊对。”
宁璐松了一口气,有些得意,又有些无奈。
要知道这款丝巾,她可是为了聚会而特地买的,狠狠心又刷爆了信用卡,还安慰自己一巾多用,以后微博拍照都能做道具的。
“该不是为了参加这次聚会特地买的吧,那我多不好意思啊!”
没想到李好好一针见血。
宁璐于是一脸假笑,“怎么会,我一见到就喜欢了,喜欢就买了呗!
哪里想那么多啊!”
李好好还是笑,只是笑得有些意味深长,不过其他作者显然没发现他们之间的小战争,有个新晋的姑娘林欢儿就插嘴进来,
“哇塞,我知道宁璐姐姐最喜欢买东西了,微博上常常晒新货!
出书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我才出了一本,稿费也不多的,还都给妈妈拿去了。”
岂料这个话题又一次击中了宁璐的软肋,她想起自己那些只能还得起最低限度的信用卡,但还是要强颜欢笑着说,
“只要努力就可以的。”
是啊,只要努力写作,顺便努力打打工,再分期,就可以了。
李好好却撇撇嘴,对林欢儿说,
“宁璐前辈和我们可不一样,人家是一本成神的大人物,传闻《在黄昏的暮色中》都要改编成电影了,是正在洽谈中嘛?”
宁璐颇为得意地点了点头,这也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
如果真谈下来了,她的经济危机可就一下子解决了!
李好好却笑道,
“能谈下来就好了,毕竟这是宁璐姐姐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可别像这书名一样,黄了啊!”
就这样,连傻呆呆的林欢儿都察觉到了不对头,知趣地退到一边儿吃菜去了。
李好好还想趁胜追击地讥几句,但见入口处忽然进来了个叽叽喳喳的身影,一边道歉一边喘气道,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
哄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才把女儿交给老公呢。”
来者是林喜见,笔名囍见的潮出版社超级大牌作者。
虽然林喜见自从生孩子之后始终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但她偶尔兴起地在公司杂志上登个小短篇都能引起量的小*,”
囍见”
二字简直是金字招牌,宋十江可一直把她当宝贝呢!
林喜见的女儿快三岁了,她在家待得无聊,手痒痒想开个新故事。
于是宋十江就让她重新打理起自己的微博,还特地叫她也来参加今晚的聚会,好露露脸,给她的复出做好准备!
于是大咖一现身,李好好顿时就闭上了嘴,悠悠地和林欢儿她们说话去了。
林喜见却是渴了,赶紧叫了杯饮料一饮而尽,吃了几口菜又直白白地问大家,
“不是说要拍照片吗?宋老板要我来做‘交际花’,拍点照片发微博好用来宣传宣传!
大家不如早点拍了吧,我怕我老公一个人在家,对付不了我那混世魔王的女儿。
啊对了,宋老板和你们说过了吧,嘿嘿,我比较低调不爱露脸的!”
林欢儿一听,扑哧一声就笑了,不露脸怎么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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