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
宁磬三年初秋,金叶村中。
一个十分俊秀的少年背着砍好的木柴慢条斯理的走着,白皙的皮肤,修长的手指让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能干粗活重活的人,更让人奇怪的是少年那一头的白发和眼眸中浓浓的死寂,从他身上几乎感觉不到什么生气,甚至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这个人。
“无叶哥哥,爹爹说了不用你干什么活的,更何况今天还是你十六岁生日呢。”
迎面跑来的一个小姑娘大声说到,从声音中便可听出她的纯洁无暇,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生的十分水灵,一双透亮的杏核眼更是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欣赏起来。
“奚薇妹妹,我没事的,虽然村里人都只让我在私塾里帮忙,可毕竟在你家是白吃白住,不干点活我会过意不去。”
“第一次见到无叶哥哥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果然没错,我最喜欢无叶哥哥了。”
小女孩蹦跳着钻到少年怀里,来回拱着自己的小脑袋,别提有多可爱,少年也十分宠溺地摸着奚薇的头发,眼角也处划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光芒。
恐怕没有人会想到,我会出现在金叶村,包括全村的人也不知道我的姓氏,就连我自己也十分不愿意提起那个白中透着鲜红的“雪”
字。
依稀记得去年夏日,自己被一个侍从偷偷带出了枫城,才没有被宁磬抓到皇城,虽逃过了死劫,却也见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场景,百十多颗头颅,染红了整个刑场的鲜血,这一切都变成了我脑海中不停循环的噩梦,尤其在夜里,会变得更加清晰、狰狞。
那之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受到无穷无尽的追捕,跟着我的唯一侍从也在逃亡过程中被乱刀砍死,因为经历了太多的痛苦,我的头发也慢慢变成了银白色,虽显得有些苍老,我却十分喜欢,每当抚摸着它们,我都能从中感受到安宁,尽管它象征着眼泪和心痛,尽管它代表了孤独和无助,但对我而言,它就是我成长的标志,也替我记下了深深的仇恨。
再回到枫城已是初冬时节,由于刚下过大雪,四周的枫树全被装点成了白发老翁,让我有一种很奇妙的亲近感,不过由于现在我正被通缉,我并没有进到城里,也就没能再见到雪家旧宅,和城中的朋友们。
重回枫城让我找回了许多回忆,却让我迷茫了起来,不知道哪里才是我该去的地方,漫无目的的行走在城外的枫林中,那时我最希望的就是静静谁在枫树下,永远不再醒来。
不过最后我也没能如愿,当我再次醒来时,已身处金叶村中,听奚薇说那日她去村中唯一的湖边玩,发现我摊在一棵树下,便让她父亲把我带了回来,就是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起初的时候,我十分不习惯金叶村的生活,到处寻找着出去的办法,结果却是一直徒劳无功,唯一发现的就是金叶村不是传说中的只有几户人家,相反这里十分热闹,朴素的生活、朴实的民风,村民也非常温和,热情的接纳了我,可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不自在,平白无故接受了许多照顾,却找不到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无论是粗活还是一些细活,我都做不来。
就在各种心情盘结中跨入了宁磬三年,金叶村终于向我展示了它最迷人的一面,积雪化尽,所有树木都早早长出了嫩芽,明明在村中感受不到什么风,却能看到树枝摇曳的样子,以前从外面看金叶村只是觉得它很神秘,如今身处其中,才发觉这里并不是神秘,而是祥和。
入春不久,金叶村村长找到我,让我去村里的私塾帮忙,行尸走肉了好长时间,在听到还有我能做的事情,便一口应承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金叶村从不与外界来往的缘故,这里的村民对学习并没有多少兴趣,以开始我所教的也只有奚薇一人,可能是那个小丫头到处宣传的结果,不到一个月,村里的所有孩子便都来到私塾,这多少让我有了些成就感,也不再和刚来时那样觉得自己一事无成。
在金叶村一直待到现在,我也算是略尽了各种美景,在这里并不只有枫树这一种,春季杨絮、柳絮绕着村子四周缓缓飞舞,夏季各种茂盛的树叶筑起了深绿色的高墙,湖水也是开满了娇嫩欲滴的荷花,冬季漫天飞雪,雪花急速地旋绕在四周,看起来还有些恐怖,而我最喜欢的是这里的秋天,只有在秋天村中才会清晰地感受到微凉的风,无数黄叶完全把村庄罩在了里面,日夜可闻那轻微的摩擦声,不是凄凉的感觉,而是陷入母亲怀抱时的温暖感。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金叶村边缘的一个小山包,在那里一年四季都会开着不同的花,躺在山包上,看着盘旋在村周围的景色,这成了我唯一的乐趣所在,也只有那变幻的画面才能分散掉我心头久久无法散去的阴霾,这也是我没有再寻找出去办法的原因所在,如果离开,恐怕我会很快崩溃。
“无叶哥哥!
无叶哥哥!”
听到奚薇大声的喊叫我方才从回忆中挣脱出来,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每当我和奚薇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身不由己的微笑起来,虽然我自己十分清楚那笑只是强装出来的。
“怎么了,薇儿?”
“你又发呆了,自打你来到这里就总是这样,每回问你在想什么你都不告诉我。”
“没什么,只是在思考而已。”
接了个小任务潜入学校,结果却捡了个校花。王乐原以为是天上掉馅饼,可日后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已经卷入了一场大戏中。为了校花女友,也为探查真相,他甘当小保镖,斗强敌破权谋,游戏人间k他本心系校花,可却总是被妞泡他本心向凡尘,却被推入广阔天空。面对诸位颠倒众生的妖孽和花花世界,王乐义正言辞的发出宣言喂,我警告你们别诱惑我啊,因为我根本经不起诱惑!...
A市的人都知道,凌三少有个心尖宠,对于这个女人,他能做的只有宠宠宠。除了宠还是宠。管家小心翼翼的道三少,不好了,简小姐落水了。脸庞疾风扫面,管家避所不及,瞬间被凌三少席卷倒地,男人的声音也阴沉传来,我的女人,谁敢碰。管家急匆匆跑进来,三少,不好了,少奶奶打人了。凌司夜把从报纸上的目光瞥了过来,慢条斯理的说打就打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管家抹汗,优雅坐在沙发上的凌三少霍然起身,沉声问,手可有伤着?外面的人皮糙肉厚的,要是伤了手可不行。...
逍遥狂少身份神秘,功夫逆天,艳福顶级,纵意花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各路恶少,各路大佬,各路高手,嘲讽他的,鄙视他的,挡路的,必然被他踩在脚下。逍遥狂少,问鼎都市。...
全本免费,放心入坑初遇,她恋他成痴,他却在极致温柔后销声匿迹,徒留她成为天大的笑话。再相见,他是豪门阔少爷,她是安分守己的小员工。人前,他高高在上冷若冰霜,她低人一等恪守本职人后,他死缠烂打霸道专宠,她却步步为营唯恐避之不及!为什么拒绝我?宴会上,他将她逼至角落,怒目圆瞪。她逃出他的气息冷冷勾唇,龙先生,我又为什么非得接受你?...
语魔生的身份扑朔迷离,离开万恶深渊,意外得到了毁天之力。降临神族,结下神魔相随之羁绊。为了神尊,她毁尽所有,绝望之中,是谁将她拯救?一切都源于什么?万年的爱意,怎可能放下?爱的制裁者?爱的缔造者?当女神之心与女神之泪相融,她毁尽所有。到最后,还是化作了一场泪雨洒向那个崭新的世界。...
羊吃草,人吃羊,神呢?吃人?不全对。那是什么?最基本的是生命。一个生命诞生时会在根源上刻上一道痕死亡时又会刻上一道痕,两道痕之间的差距,就是神吃的。生命?吃的速度太慢了吧?所以,神最喜欢吃的,还是政权的兴衰。一个政权的诞生,改变,灭亡,同样都会在根源刻上一道痕,这个时候得到的能量,远比生命提供的大,尤其以灭亡时得到的能量最大。啊,这个共和国已经好古老了,真香,所以现在是直接让他灭亡呢?还是变成傀儡国过一会儿呢?该怎么吃呢?穿越的主角被选入了神的游戏,化身成一颗星球的远大意志。于是以星球为舞台,列国的兴衰,诸族的争霸,都将在神的掌上翩翩起舞,成为神的粮食664914867,欢迎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