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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肉香一刺激,姜云也感觉有点饿了。
“那是羊肉串。”
“好吃吗?”
“行了行了,我去买。”
其实在这个年代,烧烤并不罕见。
尤其是在北方,因和漠北距离不是太远,这里多少受到了一些匈奴饮食文化的影响。
匈奴吃牛羊的法子只有一个,就是烤,不过他们相对来说要豪爽的多,大多点起火架,一次烤上一只整羊。
待烤熟之后,用刀分之,经常能见到某些匈奴汉子一手握着酒囊,一手攥着一整只羊腿,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这么个吃法,虽极为爽快,但火候不好把控。
外焦里嫩算是好听的说法,大多情况下都是外焦,里面么则是半生不熟的状态,且食料巨大,调味难以均匀,与后世的精致烧烤不可同日而语。
姜云一共带了二十串回来,自己第五串才刚刚吃完,回头一瞧,小然已把剩下的十五串消灭得干干净净,一脸满足地摸着小肚皮,笑得极为欢畅。
“吃饱了,姜云,我们走吧。”
两人再度启程,小然这次倒没闹出什么幺蛾子,乖巧地跟在身后。
姜云在马市挑了一匹上好的大宛良驹,缴纳了银钱,他跨上马背,又将小然拉了上来,慢悠悠地向南门行去。
皇城之内严禁纵马飞驰,姜云不想惹人注意,只得耐住了性子缓缓走着,出了南门,他马鞭一挥,顺着城外官道飞也似地向金陵方向而去。
两人一骑,按理说换个两次马,三日左右便可抵达江南,奈何小然的肚子就是一个无底洞,无论多少食物吞下去,用不了多久便会被消化的一干二净,换言之,她又饿了。
难以想象,逃命的旅程竟真的变成了游山玩水,一路吃喝。
原本只需三日的路程,愣是个把星期后,姜云终于顺利度过了长江,金陵城已近在眼前。
入城之后,姜云没去吴王府,而是先赶去了梦萝的居所。
别看梦萝平日里对什么都不太在意,可对于住所,她是非常讲究的,甚至可以说排场很大。
她的家虽然不是金陵城最繁华的地段,奈何占地极广,足有近半个足球场这么大。
家中雇佣的下人,丫鬟等总数上百,分工明确,家中事务根本不用她去操心就能运转得井井有条,没有了后顾之忧,梦萝才能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银行发展上。
对于这点,姜云是很赞成的。
赚了钱是干嘛的?当然是花的。
他不提倡无谓的浪费,但人家本来就过惯了有品位的贵族生活,来到大周后能继续保持下去,也挺好。
姜云来过几次,早已熟门熟路,他径直向屋子后院走去,绕过一座假山,出了围廊,迎面便看见了一栋极为壮丽的双层楼阁。
屋外的阶梯上坐着几个人影,邪风等一干人都在,面色沉重,一派的愁云惨雾。
“这是怎么了?都在门外呆着作甚?”
姜云快步走了上去。
瞧见姜云,邪风大喜过望,忙站起身来,正要说话,忽然面色一黯。
摇头长叹之后,他沉声说道:“圣王,罗天快不行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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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去见他最后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