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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五眼和六神通(第2页)

才是佛教之神通,才是印祖所谓的得道之神通。

此神通乃佛教所独有。

若得漏尽通,则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皆转成佛教之神通。

若未得漏尽通,纵有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仍然是妖魔鬼怪外道之“通”

而已矣!

所以修学佛道之人,忽发五神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五种)。

须急弃之。

此之所弃,正是百尺竿头求进步,若不肯弃,必成障道因缘,不唯无益,反受其害也。

六道众生如天、人、鬼神等,因世间禅定或者与生俱有,或多或少有前五通,然而能力亦有浅深小大之别;天魔也具有五种神通,得以变现种种奇境。

然而第六通──漏尽通,唯有依经教原理破除烦恼者方能证得。

《楞严经》中提到在修定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种种奇境,或许是随禅定功夫(定功)深入而渐得的神通,但若执著求神通或欢喜于得神通,则容易受魔引诱而入魔道。

不仅如此,我的肉眼竟然在进一步,竟然达到了佛家的五眼境界。

梵语pan~cacaks!u^m!s!i,巴利语pan~i。

指五种眼力。

即:2、五眼(1)肉眼肉眼(梵ma^m!sa-caks!us),为肉身所具之眼。

(2)天眼天眼(梵divya-caks!us),为色界天人因修禅定所得之眼,此眼远近前后,内外昼夜上下皆悉能见。

(3)慧眼慧眼(梵prajn~a^-caks!us),为二乘人之眼,能识出真空无相;亦即能轻易洞察一切现象皆为空相、定相。

(4)法眼法眼(梵dharma-caks!us),即菩萨为救度一切众生,能照见一切法门之眼。

(5)佛眼佛眼(梵buddha-caks!us),即具足前述之四种眼作用之佛眼,此眼无不见知,乃至无事不知、不闻;闻见互用,无所思惟,一切皆见。

天台家说因位有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四者,果位有佛眼。

又藏、通、别、圆四教于五眼之义各不相同。

密教则认为五眼无优劣之分,主张前四眼之德皆与佛眼相等。

此外,真言家特重佛眼,将其佛格化,称为佛眼尊。

简而言之,所谓五眼,是指从凡夫至佛位,对于事物现象终始本末的考察功能。

有人称眼睛为“智慧之门”

、“灵魂之窗”

,眼睛能够明辨物象、增长知识。

修行的层次越高,心眼作用的范围越广。

凡夫经由父母所生的肉眼,能见的距离、范围相当有限,太小、太大、太远、太近,均非肉眼所能见,或太过黑暗或强烈的光度,也非肉眼所能适应。

如果能得天眼,便能于物质世界中自在地观察,而不受距离、体积、光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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