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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两翼必须取胜。
本王带来了三千飞熊军,此战你率领三千飞熊骑兵,自中军杀出,直接逼近蹋顿。
我需要你一鼓作气,杀退对方,直接掩杀过去。”
“末将遵命。”
黄忠立刻回答。
他的内心,激动了起来。
这是大决战。
这也是最让人热血沸腾的。
要说骑兵的精锐程度,黄忠麾下一万精骑,很是精锐。
相比于陈到麾下的飞熊军,还是差了很多。
飞熊军的装备,武器,以及士兵的精锐骁勇程度,全都是最好的。
飞熊军的武器,是马钧锻造的神兵利器,一柄柄战刀都削铁如泥。
在战场上,杀伤力极大。
每个骑兵还有甲胄,都是防护极好的鱼鳞甲,能最大限度的防范伤害。
骑兵的攻势,是真正侵略如火。
黄忠迅速安排麾下的骑兵各五千人,往左右两翼去驰援。
同时,辅以步兵前往抵挡。
这样的攻势,是骑兵先游走在一旁,不直接介入厮杀。
等乌桓骑兵来了,步兵先列阵,借助弓箭袭扰,以及长枪挫败乌桓骑兵锐气。
游走在周围的骑兵,再迅速掩杀冲击。
这是既定的战场阵势厮杀,不需要黄忠去安排。
黄忠已经调集三千飞熊军,他看着前方远处出现了烟尘滚滚,知道蹋顿来了。
远远看去,他也看到了蹋顿的麾盖和大旗。
这是他的目标。
战场上的大规模厮杀,人挤人,到处都是人头,一眼望去,分不出是谁?如果要靠眼睛去辨认人,不可能发现。
唯一的辨认方式,就是麾盖和大旗。
这代表了大军主帅。
“杀!”
黄忠心中热血沸腾。
他提着长刀,带着三千飞熊军,已经是浩浩荡荡的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