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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事从不主动。
虽然受母亲‐‐一个卫理公会教徒的影响,他也信仰上帝,但和命运相比他更相信事情的偶然性。
至于他的名字,也有一段往事:他并不是一出生就被取好名字的,在他出生后的第六个星期,父母才给他取名。
他们为他选的两个名字都希奇古怪的,一个是尤利塞斯,另一是赫若姆。
后来,他的资助人给他在西点军校注册时,使用了尤利塞斯。
辛普森这个名字,他也便随他去了。
自此之后他那所罗门式守护神的名字摇身一变,成了个巨人的名号,对他也就更不合适了。
他安静、孤僻、我行我素,对女性也没有太多的激情,他的妻子是个奴隶主的女儿,长得并不怎么美,还有点斜视,他们两人生活在一起只不过是相安无事罢了。
他只有一个嗜好,就是喝酒,这可能是他二十五岁在对墨西哥战争中任军需官时养成的习惯吧。
虽然他曾一度建立过禁酒协会,但他自己却始终没有完全摆脱过酒精的束缚。
他越来越贪恋杯中之物,以至于三十二岁时,他不得不因此而放弃自己的官职,尽管他完全有能力继续担任上尉的职务。
当时,同僚们凑钱给他当路费,把他送上了回家的路。
他的父亲则一连给司令官写了好几封信,恳求他原谅自己的儿子,留他在军队里继续干,都遭到了拒绝。
当时的那位司令官就是后来南部同盟的总统杰斐逊。
戴维斯,十年之后,他一定会因为当时没把三十二岁的上尉留下而捶胸顿足,因为就是这个原本可以为南方效力的上尉后来率军打败了南方。
在离职之后,那个上尉便背井离乡,四处飘泊,终日沉湎于酒中。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他也曾尝试着做过许多事情,却都一无所获。
他曾经下地干过活,却又不得不放弃;他曾去过圣路易斯附近,在那儿的集市上拖拉着木材叫卖;也曾当过某个住宅区的经纪人、工程师、催账员等等,但却一直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最后以至于他每到什么地方,那儿的朋友们都纷纷躲到其它地方去,因为他们怕他又是来借钱的。
终于,在父亲的店铺里他找到了份安稳的差使,可以安顿下来了,而且这里也没人认得他‐‐这个有两个名字的怪人。
战争中,他又打出了另一个名号。
在林肯第一次发出号召,征集军队的时候,过去的这个上尉就召集了一队志愿兵,把他们带到斯普林菲尔德。
可是等到要正式应征人伍的时候,他却把这队人马的指挥权交给了一个他曾经训练过的上尉。
而他自己则穿着便装,右手提个手提袋,嘴里叼着烟斗,和平时一样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
他就是格兰特&ldo;。
虽然号角一吹响,他便马上奔赴到了战旗下,仿佛过去的那种军队节奏还在吸引着他一样;可是后来,他却摆脱了野心勃勃和所有出风头的愿望悄然退居到次要位置。
四十岁生日那天,他衣冠不整地出现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大街上,注意到他的人一定会联想起另一个人物,几个星期前他也邋里邋遢地在同一条街道上游逛,尽管他已经当选了总统。
不过当然,格兰特的名声可比那位新任总统差得多了。
甚至他得以重操旧业也是克服了很大的心理障碍和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