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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奴此刻没了半点时莺馆二把手的觉悟,居然和李孟一前一后,像顽童一样追逐起来。
阿花追阿马,阿马躲阿花……这样念一念,还真有些乡村野趣,青梅竹马的意思,叶仲卿看戏不嫌事大,环手抱胸乐呵呵的想。
时莺馆的工作属于昼伏夜出,娇奴在一夜未眠后本身就有些疲困,李孟又有着体力上的优势,三跑两跑,就追不动了。
“好,好,好你个阿马,不是你以前,以前要靠我照顾的时候了是吧?过河拆桥是吧?”
娇奴气喘吁吁,做出一副生气要走的样子,打定主意要给李孟放个血。
说起来,两个之间的故事,话非常长。
但是如果只概括一下的话,那就是两个字:孽缘。
那一年,娇奴还只是时莺馆众多姑娘中的一个,而阿马还只是往来于洛阳和大宛的商队中普通的伙计。
两个人的初遇,很不美好——花招为了锻炼娇奴的嘴皮子(也有可能只是自己懒得跑),让她去商铺里看看有没有大宛的新鲜玩意儿,顺便以最低价格搜刮些来,就是搜刮,这是原话;李孟正处于升职的考核阶段,负责照看店铺,争取以最高的价格敛财,敛财,这也是原话。
可想而知,多么精彩的一场价格攻防战。
据现场的目击伙计描述,那是唇枪舌剑、别开生面、火树银花、*……反正,不要在意词语意义的细节,好好感受精髓。
过程,也一样不美好——有第一次过瘾的嘴仗,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总之,两人解下了梁子,虽然内里包的是惺惺相惜。
转折,当然也不会美好——娇奴顺风顺水,在花楼中有了愈来愈高的地位,春熙巷十里之内没有人再愿意去招惹她;李孟顺水顺风,商队也因为他生意越来越好,却被一伙悍匪在洛阳城十里之外杀人越货。
娇奴机缘巧合救了自己挣扎回洛阳城的血人李孟,费心费力的照顾,末了还借了他些私房钱东山再起。
还会行进的结局,总算是好了那么一点——娇奴安心做她的二把手,李孟也安稳的做起了大宛马的生意。
两个有过过命交情的人,却还是维持着之前的样子,见面就吵、吵完就算。
可能是太熟了,或者是习惯了,两个人各玩各的,却是谁也没有点破那层窗户纸。
所以,看见娇奴好像真的生了气,李孟怎么能方寸不乱,他赶紧跑回来,挡住娇奴的去路:“怎么会,怎么会,你的恩情我李孟会记一辈子。”
“那我给你缝补过的衣服,值不值百两?”
“值!”
“那我给你做过的饭、熬过的汤,值不值百两?”
“值!”
“那我借给你的钱……”
“不是已经还清了吗?”
“你现在还要跟我说这些!”
“值!
值千金!”
“那你看,你欠我这么多钱,你不送我这弟弟几匹马,说得过去吗?”
娇奴紧追其上,一指点向一边还在笑着看戏的叶仲卿问。
“可是这两匹马,真是良驹……”
李孟脸有点绿,跑了一趟大宛,总共带回来好马不会超过十匹。
那桃花马算是叶仲卿救下的,打个折上折绝对可以。
那雪花马也神勇,只是毛色异常,估计难入那些贵族们法眼,所以就当为半个赠品送了。
可要是直接送给叶仲卿,李孟着生意就亏大了。
可娇奴对自己确实恩重如山,不能推辞,所以他此刻欲言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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