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远了,”
这位中国人说道,他坐下来时,将那只箱子放在膝盖上,“你不会再等太久。”
*
“在那时,”
福尔摩斯向我承认,“我有点恐惧。”
“只是有点而已吗?”
我说,“如果是我,一定已经因为害怕而瑟瑟发抖了。”
“我觉得不会,”
他说,“像你这么勇敢的人会害怕?绝不会。”
*
他们穿过萨里郡的乡野时,公孙寿开始谈到宗教,他表示,传统的信仰其实曲解了神的天性。
“所谓的神,”
他说,“不是仁慈而全能全知的存在,不会为了表达他的爱而创造我们。
这种将神拟人化的谬论,完全是因为人类渴望有个强大的父亲型人物,能时常拍拍他脑袋,告诉他他干得不错。
如今我们已驯服了蛮荒的不毛之地,能环游世界,还将我们勘测到的一切土地都归由我们自己主宰,而在这样的时代里,这种对神明的错误认知却反而成了正统。
倘若你回溯历史就会发现,越是古老的年代,神就越发显得对人类充满敌意,漠不关心。
《圣经·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如此,他痛击敌人,也让因他之名的信徒受到瘟疫和破坏之苦,但我所指的神并不止他一个。
异教徒的诸神沉湎于无尽的酒色和欺骗,丝毫不比那些崇拜他们,给他们供奉祭品和牺牲的人类好多少,但我指的也不只是他们。
我所指的是更早以前的时代,当时人类才刚从洞穴里出来,离纯粹的野人不过一步之遥,而所谓的文明,不过就是由野蛮人国王统治的一些彼此交战的封地罢了。
那是大洪水之前的黑暗时代,是石器、铁器和火的时代,如今它已几乎不剩多少可供考古学家们挖掘、研究的了。”
据公孙寿所说,那是初神的时代,而那些神,全都实至名归。
他们是横亘在当时的人心中的暴力和混乱的真实反照,即使在今日,他们虽已被埋葬,却还依然活着。
这些神最渴望的是征服,是掠夺,是屠戮。
这些神沉醉于杀戮,人类于他们而言,与牲畜相当,至多也不过是宠物。
为了说明,他指着他们经过的土地,那儿正好有个牧羊人在把羊从羊圈里赶出来,去露水深重的草地上吃草。
“这些神不怎么关心我们的生命,就像那个人看待他的羊群。
对他来说,他的羊不过是食物和羊毛的来源罢了。
它们给他提供生计,而他则会让它们行走不便,剪掉它们的尾巴,在需要时阉割它们,而当时机来临,就杀了它们来获得羊肉,在做这一切时,他都不会感觉到一丝良心不安。”
公孙寿是到了英格兰之后,才开始意识到有这些古老的神明存在的。
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察觉到他们,因此过得十分幸福。
他童年时期的那些乡土神明,龙、精怪和号称能带来财富和幸运的无数讨好神明的仪式,都在他从青海搬到北平时,被他抛在脑后了。
六年前,她被他的母亲以死相逼,无奈分手六年后,他衣锦荣归,再度成为她的总裁为了报复当年的背叛,他伤她身,也伤了两个人的心为了逃离再度的纠缠,她黯然离开。当他知道真相,拼命想要挽回,却只等来一个小奶包已经绝望的他,再度燃起希望竟然瞒着他私藏小奶包!无论天涯海角,定要捉她回家!他将她擒入怀中,勾魂摄魄的眸紧锁她精湛的五官,邪魅一笑,垂首朝她嫣红的唇瓣吻去,味道真好,一如既往的让他意犹未尽!欢迎加入本文群号37490924...
首长遭问题少女讹诈。他是军政两界人人惧怕的冷阎王,她是被父母抛弃,重回豪门的乡下土包子。人前,他们相互尊敬,他宠她入骨。人后,他们相互追逐,他爱她成痴。相亲宴上,她被他霸道的按倒在洗漱间门口莫久,你是我的!敢嫁人试试!总而言之,本文讲述的是一只腹黑小绵羊被一只黑中自有高高手的大灰狼扑到吃干抹净的故事。...
平凡女大学生范莹莹因贪念,偷藏了墓室中的随葬宝玉。从此范莹莹走上了另一条生活轨迹。贪心的宝石商人,诡异多变的妖物,薄情多金的富家大少,各路人马纷沓而至。当金钱,权势,爱情都变得唾手可得,范莹莹是否还能够依照本心追求她最珍贵的东西。...
接了个小任务潜入学校,结果却捡了个校花。王乐原以为是天上掉馅饼,可日后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已经卷入了一场大戏中。为了校花女友,也为探查真相,他甘当小保镖,斗强敌破权谋,游戏人间k他本心系校花,可却总是被妞泡他本心向凡尘,却被推入广阔天空。面对诸位颠倒众生的妖孽和花花世界,王乐义正言辞的发出宣言喂,我警告你们别诱惑我啊,因为我根本经不起诱惑!...
他是一个身份特殊的人,也因此,三不五时的他都会有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不过承蒙老天爷眷顾,从天上掉下一对师姐妹以后,他的生命安全就从此有了保障!虽然这对师姐妹是三无产品,无粮无钱无衣,但是不要紧,她们有脸有屁股有身材,这就够了。本书也是三无产品,各位看官请自备纸巾。...
身怀战神血脉,狂血傲骨,力压诸雄!不灭圣体之躯,肉身成圣,横扫八荒六合!天覆地灭,为我永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