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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侦探集》它跨越了一个世界,来到这里,又怎么能停滞在他手中。
绝对是命运的安排,让这部小说通过他的手,向这个世界展现,告诉世人,什么才是真正的侦探小说。
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经过激动、冷静、沉淀之后,宁采臣决定把这本书出版。
一个周末,加上周一,三天时间,宁采臣用空余的时间把‘血字的研究’手工输入电脑,大概十万字左右。
周二的时候,宁采臣便去把它打印出来,整理成一本书,薄薄的一本,捧在手上却很有分量。
空白的封面,宁采臣拿出毛笔,在上面写上《福尔摩斯侦探集》,又在其下方写上‘血字的研究’。
感觉还缺少什么的样子,宁采臣看着这单调的封面想了想,发现还少一个笔名。
作者,他并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把这本书发表,不论是出于怎么样的考虑,也掩盖不住这种相当于盗窃的事实。
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哪怕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宁采臣也做不到完全的问心无愧。
拿起笔,久久不能落,最后宁采臣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写下了小小的‘盗梦者’三个字。
盗梦者,顾名思义,盗窃他人梦想的人,这是宁采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这样随随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个好主意,他的父亲也发表过一些文章,对于杂志社、出版社也有一些了解。
一个纯粹的新人,想要过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闲置在一边,根本就没人看稿子。
再说以他的年龄,投的还是侦探小说,能看好的人估计也是少见。
如果让他父亲找一些关系,那么这本小说的出版应该不是问题,但是,宁采臣并不想让熟悉的人知道这本小说是出自他的手。
尽量少人知道,除了必要的人,最好其他人都不知道。
因为他知道,盗梦者这个笔名肯定会因为这本书出名,这名不属于他的,套到他身上,只会让他感到羞愧。
那么,还是老老实实去投稿吧,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不是么,特别这本书还是一个特大号的金子。
等墨水干了之后,宁采臣把这本书放进书包,打算下午放学后就去出版社走走。
半个月时间,宁采臣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上,对身边的事情难免忽略许多。
来到学校,见到梁山伯和祝英台,宁采臣这才想起祝英台和马文才好像进行了一场打赌,关于学校一百周年庆表演节目,最后他是把一切都推给梁山伯,不知道他歌练得怎么样。
对梁山伯他还是挺放心的,梁山伯的声音很不错,唱功也不俗,比起那些专业的也差不到哪里去,对付一些高中生绰绰有余。
这些天他很少留在学校,基本就是一放学就回家,先前是看书,后来是抄录。
梁山伯和祝英台并没有和他一起回家,祝英台对这个打赌特别的重视,比以前的争斗都重视,一放学他就拉着梁山伯去练歌。
好像是把梁山伯当作是秘密武器,没有在学校练歌,而是到ktv中,那里是梁山伯的主场。
不用问,看到祝英台的神情,宁采臣就知道事情的进展很顺利。
不过,对于这次的打赌,宁采臣还是有一些疑惑。
梁山伯的唱歌能力,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秘密,很多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同学都知道,他相信马文才肯定能打听到。
而且不要说梁山伯,就是他宁采臣的钢琴,在这个学校也是出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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