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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儿颇有些百无聊赖的溜达在大街上,一脸不屑的扫过街道上高声吆喝的百姓们。
熊孩子们又跑出来嬉闹,不长记性似的,见到李三儿,一个个蹦蹦跳跳着围过来,竟唱起了歌儿:“穷乞丐,饿肚皮,铜钱滚进大江水;要饭的娃,好拉坬,围桶盖子敬菩萨;洗脚水,调粑粑,身上的虱子搓麻花......”
孩子们眼中还带着好奇,李三儿身为一个乞丐,不去街头讨饭就已经够拉坬了,居然还来逛大街,果然是懒得出奇。
李三儿对此无动于衷,懒得去理会这些孩子。
在他眼中,这些商贩,这些瓜娃子,都是贱民,而已。
自己,要做的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大事,却不是讨饭。
至于现在,只不过是暂时落魄罢了。
这样的想法每当身处窘境时都会被李三儿拿来‘鼓励’自己,正是得益于这样的‘鼓舞’,李三儿才一路从蓟州讨饭到了京城。
李三儿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只是从养父的支言碎语中得知自己是被丢在门口,然后捡回来的。
养父脾气暴躁,嗜酒如命,养母总是被打得死去活来,然后养母就虐待李三儿来发泄火气。
在十岁那年养母跟另一个男人私奔后,养父对李三儿的虐待就更加变本加厉了。
所以从小到大,李三儿的身上无时无刻不是遍体鳞伤的。
李父总是抱怨捡来的居然不是个女娃,否则卖到青楼去作妓该是能赚不少酒钱,说不定自己也可以乐呵乐呵…李父越想越气,就逼着李三儿去街上当小乞丐,要不来便是往死里打。
从小打到大,李三儿居然没有被活活打死,不得不说也是个奇迹,李三儿身子骨似乎是越打越结实了。
就在一个月以前,李三儿亲手杀死了‘疼爱’自己二十多年的养父,那是一把从屠户手里偷来的杀猪刀,一共捅了九十九刀。
李三儿那时几乎要癫狂了,猩红的眼睛狰狞的嘴角。
身上,脸上,刀上,红色的白色的交织在一起,迸溅成一朵朵妖艳的花瓣。
李三儿将自己二十多年来积攒的怨愤全都发泄了出来,一刀接一刀的进去、出来,他生怕养父活过来继续打他。
刀身带出的血滴子从红色变为了黑色,顺着李三儿的胳膊流淌下来,流淌在掌纹里,居然没有填满就滴答下来,细思极恐,若是有心一瞧,发现李三儿的左右手掌都被一条横直的线络分割成了两半...
李三儿被官府通缉了。
当然只是贴了告示就完事了,然后注明抓到此人怎么样提供线索怎么样云云,甚至连姓甚名谁外貌特征都不曾知晓,一桩惨案便草草了事。
但李三儿也待不下去了,摆脱了养父的纠缠,他觉得自己可以放手去成就一番大事业了。
京城应该是个好地方。
于是乎,李三儿一路从蓟州西逃到BJ。
一路讨饭,一路杀人。
但凡看谁不痛快,反正那柄凶器杀猪刀还在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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