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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一日(10月22日),即在武昌起义后十二天,焦达峰、陈作新领导长沙城外的新军几个营的士兵武装进城,占领了巡抚衙门。
守城的巡防营士兵不听长官的指挥,不发一枪阻拦。
因此,起义迅速地取得胜利。
黄忠浩和其他几个坚持反对革命的官员被起义兵士杀死,巡抚余诚格逃走。
立即成立了&ot;中华民国军政府湖南都督府&ot;,焦达峰任都督,陈作新任副都督。
这些年青的小资产阶级革命家有很高的革命热情,他们在能够取得胜利的时候是敢于取得胜利的。
在取得辉煌胜利的时候,他们当然不应当拒绝本来主张君主立宪的绅士们来参加革命;但是他们不懂得如何在同这些并不真正主张民主革命的人们合作中保持革命果实。
谘议局议长谭延闿宣称:&ldo;文明革命与草窃异,当与巨家世族、军界长官同心努力而后可&rdo;1。
在革命派的都督府旁边成立了一个以谭延闿为院长的参议院。
这个参议院的规章中说:&ldo;参议院规划军民全局行政用人一切事宜。
&rdo;2根据这个规章,凡是都督府的命令必须先经参议院决定,然后都督盖印,由参议院发交各部执行;如果遇到都督和参议院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只要参议院坚持自己的意见,都督就必须让步。
这个参议院实际上就是原来的谘议局,规章中并没有&ldo;议员&rdo;如何产生的规定,却写上了一条:&ldo;参议院须增加议员时必经本院之认可&rdo;,这显然是为了防止&ldo;巨家世族&rdo;以外的人参加进来。
焦达峰等人承认谭延闿的参议院自己规定的章程,也丝毫没有想到改变参议院的组成。
由武汉到达长沙的谭人凤叙述当时长沙的情形说:&ldo;都督府组织一参事会,总揽全权,都督欲拍一电,亦必经该会盖戳,始得发行。
为会长者,即谭延闿也。
参谋部亦与该会联,不归都督节制。
焦达峰特一笼中之鸟而已&rdo;1。
这是很有意味的事。
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党都把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当理想,他们以为只要建立一个有权的议会,使行政机关向议会负责,那么不论黎元洪或袁世凯当政都不要紧。
本着这种想法,同盟会的著名活动家之一宋教仁曾到起义后的武昌,写了一部《鄂州约法》,这可以说是中国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的宪法(但只是一个省的)。
这部《鄂州约法》并没有施行,不过是一纸空文。
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制度在辛亥革命时期并未见于实际。
只是在湖南,出现过一个有权有势的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