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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咽了一口唾沫,那可是人的手掌啊,就被这条狗给疯狂的吃了。
而可怕的是,这条狗吃完这个手掌之后就跟没吃饱似的,来到那个坑跟前,伸出两个狗腿就朝坑扒过去。
土一点点被他扒出来,白色的手臂渐渐的露了出来。
“不行,鹏哥,得想办法把这条狗撵走,这胳膊是我们的证据!”
潘鹏也无奈,走到狗主人旁边:“我们是警察,正在调查一场命案,你现在立刻把你家的狗给牵走,你知不知道它现在吃的是人肉!
如果对我们办案造成了影响,我拿你是问!”
那个狗主人是个妇女,吓坏了,忙过去叫她家的狼狗。
这是这条狗根本不听她的,还对她呲牙咧嘴的,一点不认人的样子。
疯了么?
没有办法,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好的证据被一条狗给吃了!
然后我和潘鹏找来两个大树枝,直接朝狗身上打过去。
这狗还想咬我们,但是最终被我们打的遍体鳞伤的跑了。
我回到坑里一看,结果胳膊就只剩肘关节以上的部位了,其他地方,都被那条狗给吃了。
我生气的赶紧把最后的残骸给挖了出来,找来真空袋,装了起来。
此时这半条胳膊里面已经生蛆了,白色的蛆把胳膊缝的一个洞一个洞的,极其的恶心。
根据这些蛆的胖瘦,以及胳膊上破烂的程度,我估计,它们是昨天才寄生在这条胳膊上的。
也就是说,不管这个胳膊是什么时候被煮熟的,它应该是昨天埋进来的。
这点从突然和草皮上也能看出一二。
我把袋子递给王可,王可吓得躲得远远的:“这胳膊我不查,那些蛆太恶心了。”
特么我就是嫌恶心才给你的……
好吧,我邪恶了。
但是看着胳膊上那些蠕动的蛆,我真的对它没兴趣了。
但是我突然想到了一点,问潘鹏:“鹏哥,你说刚刚那条够跟疯了似的要来吃这胳膊,跟狗面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啊?”
王可皱着眉头说:“流氓,实话告诉你,没有关系,只不过是狗比较喜欢吃蛆罢了。”
我赶紧的那那条胳膊到王可面前,去恶心恶心她。
潘鹏说:“狼狗一般都是比较通灵性的,警队里的警犬也是这样,一般根本不会这样的,除非……”
潘鹏看向坑里,“除非这个坑里撒了什么刺激狼狗的药粉。”
刺激狗嗅觉的药粉?这里是四星级的国家森林公园,平时有不少游客散步,也会有不少人牵着狗来这边。
难道这就是埋在第五个坑里的东西,埋尸的人目的就是想让狗发现这里,然后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者另一个,刺激到狗,难道跟狗面人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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