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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露本来正低头看着金牛如何提笔运笔,冷不防见外面冲进来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子,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灯芯绒外套和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子,背着一个双肩书包,吴露一下猜到了来人的身份。
吴露的第一个感觉是这个男孩子长得真是好看,眉毛很浓,眼睫毛也很浓,眼睛是内双的,鼻梁很直,嘴唇不大也不小,总之,第一眼吴露想到的形容词是眉清目秀,有几分像女孩子的面相。
再一细看,她发现黎想的眉毛很有特点,那么粗的两条卧蚕眉搭配着他的五官,多了几分英气,加上他的眼睛有一种吴露形容不出的味道,使他整个人的气质跟吴露周围的那些同龄人迥然不同,难怪那天在车上连温老师都说他长得帅气,不像农村出来的孩子。
这一刻,吴露有点点花痴了。
以前她一直觉得身边的那些男生里最好看的就是西岳,可是西岳跟黎想比起来,就像是一个还没长开的孩子,而且黎想的学习成绩甩了西岳几条大街,西岳的数学竞赛只是在县里拿到了一个名次,而人家黎想在初中时就拿了一个全省第二,如今又是全省第一,据说还是黎想还是一个多方面的全才,画画、写毛笔字、吹口琴都会。
有了这样的珠玉在前,难怪金珠会瞧不上西岳了。
黎想没想到金珠家里有客人,那一声“金珠”
刚喊完。
后面的话便改成了“小红姨来了。”
杨小红的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哟,这不是阿想吗?我正跟金珠说到你呢。
多谢你这些日子对我家金珠几个的照顾,正好,我家金珠今天做了不少好菜,留下来大家一起吃一顿饭吧。”
金珠见她如此热情地反客为主邀请黎想留下来吃饭,更是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不由得看向了吴露,吴露正呆呆地看着黎想拿黎想跟西岳做比较。
见到金珠投过来的目光,脸一红,低下了头。
装作去看金牛写字。
彼时金牛写完了笔下这个字的最后一笔,把毛笔放好,两步蹦到了黎想的面前,拉着黎想的手问。
“阿想哥。
你是要回县城吗?”
“这么早就走?不吃中饭了?”
金珠也看出来黎想是来告别的。
“我吃过了,我表舅来接我了,说是要送几个客人去赶火车,顺便把我捎过去,我来跟你们说一声。”
“哟,这可真是不赶巧,本来还说难得碰到,大家一起吃个饭过个年热闹热闹。
这样吧,等你放寒假了。
来姨妈家吃年酒,姨妈好好给你做顿饭吃。”
杨小红说完一眼瞥见了吴露正斜着眼睛偷看黎想,忙又拉着吴露介绍。
金珠没理会她们,转身进灶房把刚才盛好的红烧肉用一个红色塑料袋装上包好,出来直接塞给了黎想,黎想见杨小红和吴露都盯着,也不问是什么,拿了东西告辞离开,不过走之前倒是也好好看了吴露一眼。
黎想的本意是想好好看一眼金珠真心讨厌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偏偏吴露和杨小红都会错了意,以为黎想对吴露留了心。
今天的吴露穿了一套粉红色的套头运动服,正好衬得她的肤色白净粉嫩,而吴露的五官本就随杨小红,秀秀气气的,很耐看,要不然当年的吴晓伟也不会一眼相中了她,不顾家里的反对娶了她。
所以在杨小红这个当妈的眼里,自己的女儿自然是比金珠这样长年在风里来雨里去的小村姑要强多了。
“金珠,你给他拿的是什么?”
杨小红问。
黎想问都不问是什么就把东西拿走了,再一次说明黎想跟金珠的关系匪浅,要不然的话她花钱请黎想给吴露辅导数学都被拒绝,而黎想却免费给金珠一家当苦力当劳力。
想到这,杨小红有了一个主意,她打算从麻婆那边入手。
拿定主意的杨小红跟金珠敷衍了几句,见金珠不提去周水仙那边吃饭,她也就没再多劝,拉着吴露走了。
金珠不知道的是,杨小红在周水仙那边吃过了饭,待杨小兰一家走后,拿着周水仙给她攒的鸡蛋,从中分出了二十个,用一个小篮子装着,领着吴露去了麻婆家。
当然,此时的杨小红倒还不至于就想把吴露推销出去,鼓励自己的孩子早恋。
她只是想用点小恩小惠先拉近些她和麻婆的关系,等黎想考完大学,她再上门求黎想去给吴露做家教,那个时候的黎想想要挣一笔念大学的学费,应该不会拒绝的
退一步说,就算黎想拒绝,她可以请麻婆帮着说说情。
至于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杨小红还没有想好,她是真心想找黎想好好传授点学习的经验和窍门给吴露,连金珠、金杨这么笨的孩子在黎想的调教下都有了这么大的进步,吴露的底子好,脑子又聪明,说不定将来也能去捧个什么奖杯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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