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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说,小说该着重去写人内心的感受。
这样就有了法国的新小说。
还有人除了写小说,还去搞搞电影,比如已故的玛格丽特·杜拉斯。
我对这些作品很感兴趣,但凭良心说,除杜拉斯的《情人》之外,近十几年来没读到过什么令人满意的小说。
有人也许会提出最近风靡一时的《廊桥遗梦》,但我以为,那不过是一部文字化的电影。
假如把它编成软件,钻到比尔·盖茨的紧身衣里去享受,会更过瘾一些。
相比之下,我宁愿要一本五迷三道的法国新小说,也不要一部《廊桥遗梦》,这是因为,从小说自身的前途来看,写出这种东西解决不了问题。
真正的小说家不会喜欢把小说写得像电影。
我记得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和音乐是同质的东西。
我讨厌这个说法,因为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说不出小说该像什么了;但也不能不承认,这种说法有些道理。
小说该写人内在的感觉,这是没有疑问的。
但仅此还不够,还要使这些感觉组成韵律。
音乐有种连贯的、使人神往的东西,小说也该有。
既然难以言状,就叫它韵律好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纪念已故的杜拉斯,谈谈她的小说《情人》,谁知扯得这样远——现在可以进入主题。
我喜欢过不少小说,比方说,乔治·奥威尔的《1984》,还有些别的书。
但这些小说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
《1984》这样的书对我有帮助,是帮我解决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决的是有关小说自身的疑惑。
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
书中的性爱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
就如达·芬奇画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达·芬奇的错;米开朗琪罗雕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米开朗琪罗的错。
现代小说有这样的杰作,人若不肯看小说,那是人的错,不是小说的错。
杜拉斯写过《华北情人》后说,我最终还原成小说家了。
这就是说,只有书写文本能使她获得叙事艺术的精髓。
这个结论使我满意,既不羡慕电影的镜头,也不羡慕比尔·盖茨的紧身衣。
自从我开始写作,就想找人谈谈文体的问题,但总是找不到。
和不写作的人谈,对方觉得这个题目索然无味;和写作的人谈,又有点谈不开。
既然写作,必有文体,不能光说别人不说自己。
文体之于作者,就如性之于寻常人一样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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