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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意忙不迭地点头:“好,我这就去,你等我回来,你给我拍照。”
钟连海微笑着目送她离去。
钟意第一次用这么少的时间逛商场,或许根本不能叫逛商场,她只是去到商场六楼,拿了衣服穿上,连镜子都没有照就又从商场出来了。
车开得很快,每遇到一个红灯她就紧握着方向盘咬牙切齿,该死,为什么六十秒钟这么长。
她的心突然跳得很快,血液发烫,仿佛某种灾难来临时的应急反应,开始出很多汗,汗液被柔软的羊毛捂着,贴在身上像绳索一样捆着她。
一路疾驰回碧海,她下车,关车门的时候脑子也跟着砰了一下。
往前走,看见一堆穿着制服的警察围在门口。
身后,鸣笛声由远至近,一辆救护车从她旁边驶过,与前面的警察会合。
很快有好事人群围上来。
钟意被人流裹挟着,像条断了气的鱼,周围人看她光鲜亮丽却失魂落魄的样子,用陌生的目光打量她,用探究的眼神扒|光她,将她名贵衣服下的隐秘丑闻好生八卦一番。
几十个警察围成一个圈,救护车上下来几个人走进圈内。
钟意一步一步走过去,拨开嘈杂的人群,拨开警察靛蓝色的制服,看见地上的一滩红色。
血液的标准颜色是略暗的铁锈红,和玫瑰的颜色很像。
有一个很残忍的传说,玫瑰是以鲜血作为养料长大开花的。
钟连海躺在地上,身下开满无数朵血玫瑰,花开得太艳太急,一路爬到钟意的脚边,把她水蓝色的浅口皮靴染上一点狰狞的红。
医生表示无能为力,从十八层高楼跳下来几乎没有生还可能,现在钟连海心跳停止,已经失去所有生命体征。
传说远不如现实一半残忍。
钟连海对她点头说好的时候,已经为自己挑选了最好的死法。
他怎么可能会去自首。
他骄傲狂妄了一辈子,呼风唤雨大半生,放下屠刀也成不了佛,拥挤逼仄的监狱装不下他。
昔日对手快意恩仇,曾经伙伴作鸟兽散,树倒猢狲散。
钟连海的名字势必要被钉在耻辱柱上,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他手腕上那只格拉夫让他比一般罪犯贵了两千万美金,他生怕自己死得轻如鸿毛,最后一秒还在竭力维持一分体面。
体面。
方知祝要体面,钟连海要体面,好人要体面,坏人也要体面。
最不体面的是站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她的罪犯父亲自杀的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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