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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正盛,张子兰迈出这名为超市的房子时踉跄了一下,他差点摔倒,幸好旁边的“导购”
拉了他一把,才堪堪叫他没有脸先着地。
门外的人群依旧没有散去,他才刚出门,就听人群传来喊声:“小郎君!
里头如何?可有妖魔鬼怪?”
张子兰知道此人是在打趣自己,他哼了一声,并不仔细回话,只从冯玲手中接过购物篮,朝台阶下的人喊道:“店家说了,家资不丰可别进这扇门,你是眼红本公子进得去,你若想知道里头如何,不如自己进去瞧瞧。”
话毕,他提着坠胳膊的购物篮,一摇一摆的下了台阶。
围观的人也都知道他是张家公子,因此并不为他的话生气,毕竟世家公子嘛,傲一些,狂一些似乎才正常。
张子兰从人群中挤出去,小声嘟囔:“早知道就把阿善带上了。”
他嘟囔完了才想起来——家里人是不许他出来的,他这次出来还是让阿善拦住了其他仆从。
带着这么多东西,也不好翻墙回去,况且出来时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他爹娘就算是瞎子聋子,过了这么久也该知道了。
张子兰叹了口气,看了眼篮子里的酒瓶,又觉得他带这么多东西回去,应当是不会挨揍的。
就算挨揍,应该也不至于明天下不了地。
他提着一篮酒,走几步就要歇一歇,还不容易走到自家门前,这才把篮子放到地上,冲门内喊道:“李伯!
开门!
你家公子回来了!”
喊完以后,张子兰就一屁股坐到台阶上,他又看了一眼篮子。
除了酒以外,他还买了些从未见过的东西,比如夜光珠——导购说着夜光珠只要白日放在阳光下,夜里就会自己发光,幽幽荧光,虽然不能将室内照得亮如白昼,但别有一番风味。
几乎导购介绍什么他便买什么。
以防他爹娘骂他,他还捏着鼻子买了“作业本”
和钢笔。
张子兰平生最恨的便是读书刻字,作为世家子弟,什么都能懈怠,唯独读书不能,他的手因为在竹简木板上刻字,从小到大不知受了多少次伤,常常都有细小伤口。
且无论竹简还是木板,都需要用力气才能刻字,他常常刻字的两根手指都生了茧子,甚至有些变形,张子兰颇为爱美,时下男子没有条件的便罢了,但凡有些条件的,头冠组玉等等都要配齐。
无论男女都尚美,且对美的崇尚五花八门。
张子兰崇尚的就是文弱之美,身体不能粗壮,要修长,皮肤要白,绝不能晒黑,走路的仪态也要美。
他们家都是这个审美,父母兄弟姐妹,出门几乎都要打伞,他的小妹妹甚至捂出了一身雪白的皮肤,头发养的极好,漆黑的发,雪白的肤,殷红的唇,哪怕她还不足十岁,都已经有无数世家上门求娶了。
张子兰看着钢笔,以为这也是刻笔,刻笔虽然也是笔,但其实是刀。
他们虽然也用毛笔写字,但毛笔只能在绢布上长久保存,若是在竹简上,很快就会因为卷起摊开的动作褪去墨色,所以即便用毛笔写了,为了能保存,都得再刻一次。
只是那本子他看不懂。
“导购”
不许他问,他便没问,如今还是搞不清楚本子究竟是什么,纸又是什么。
身后传来了开门声,张子兰站起来,他边转头边不耐烦地说:“怎么这么慢?!
李伯,你是不是又去厨房偷吃了?”
他话落音的时候正好转完了头,映入眼帘的不是李伯那张老迈慈和的脸,而是一张怒气冲冲板正的一张脸。
张子兰立刻怂起了肩膀,小声喊道:“爹……”
“你还知道我是你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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