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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光锐利的从卧房各处扫过,“你想想,我们已经脱离落花村的范围,也才刚刚行尸怎么可能在这么快的时间找到这里?”
“有人通风报信?”
九叔瞪大眼睛。
“通风报信也不可能来的这么快,这具行尸原本应该就存在这所房子里。”
我的目光停在了床下的空间。
木床很窄,床单比较宽大,将整个床下空间遮挡的严严实实,很适合躲藏。
我的话音一落,阿旺脸色微变,挥拳将行尸打开以后,俯身掀起床单,看向床下。
让我们意外的是,床下凌乱的放着一些臭鞋子之类的杂物,并没有人藏在里面。
“没人?”
我皱起眉头。
九叔上前一步,蹲下身仔细看向床下,片刻后把拐杖伸进去,敲了敲靠墙放着的一块木板。
然后拐杖一勾,木板倒下,露出一个五十公分左右的洞口。
“跑出去了。”
九叔重新站了起来,“估计我们敲门的时候,他就跑出去了,然后用行尸在这里拖延时间。”
光哥疑惑道:“这个人是谁?”
我冷笑了一声:“光哥,你觉得谁会对这所房子最熟悉?”
“你是说房子的主人,那个长着络腮胡的男人?”
光哥微微一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具体原因不清楚,但这屋里有一具行尸,说明他和落花村之间可能有什么关系,认出了这个小姑娘,所以要带她走。”
我猜测道。
行尸平时应该就藏在那间屋子,躺在床上的时候留下了那种人形污渍。
络腮胡男人借口出去摘菜,实际上从洞口偷偷的回到了卧室,然后通过某种方法控制行尸跳出窗户,同样从洞口进入卧室。
能操控行尸的,绝对不是普通人。
也怪我们当时太着急换下这身湿衣服了,对于这所出现在荒郊野外的人家,并没有多想。
不过,既然他不是落花村的人,他为什么要带走蓝茉蝶?
“如果行尸是他弄出来的,不是落花村的,我们肯定不能把小姑娘交给他。”
光哥认真道,“这小姑娘带我找到了阿蒙,我不能看着她落进坏人的手里。”
阿旺回头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但那坚定的眼神也表明了他的立场,大有带走蓝茉蝶先要过他这一关的意思。
那具行尸挨了太多的拳头,身体多处骨折,在地上僵硬的扭着身体,但就是爬不起来,已经失去了威胁。
“你们想清楚了?那些铜皮铁骨一样的行尸,可不像这一具普通行尸这么好对付。”
九叔不太赞同。
我想了想,道:“想清楚了,九叔。
如果真是落花村的人或者行尸,要带走蓝茉蝶,我们无话可说。”
“但若是另外的人,对她有所图谋,我们无法做到坐视不理。”
毕竟,也算是共患难过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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