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67 第67章 小微(第3页)

,配上长发清纯短裤美女,背面是穿着火烧火燎性感走-光美女模特诱惑,加上11位数电话号码。

这敢情是不管你喜欢清纯的,还是喜欢性感的,某某休闲会啊所都准备通杀的节奏。

“叮咚~叮咚~”

卧槽,正主来啦。

不用说,这个点会来敲门的,除了应招小妹,还能是谁。

拖鞋都顾不得穿,披着刚换上的酒店制式白睡衣,内裤都没来得及套上,挂着空挡叶言就跑了过去,给对方开门。

酒店房门打开,果然没让自己失望,一位娇滴滴的小妹子站在门口,左顾右看带着些许警觉等着自己开门。

“你好,请问你是根哥的朋友,叶老板吗?”

“是的,请问你是?”

一听是李根的朋友,小妹知道自己没找错人,松了口气。

她直接走进门,反手把房门带上。

“叶老板好,我是微微,你也可以叫我小微。”

这位妹子穿着一身简易校服,看上去柔柔弱弱的,脸上干净整洁,细腻的皮肤如同软玉一般,看上去很舒服。

叶言也不傻,不会穿个校服就以为人家是哪个高中的学生-妹。

毕竟现在行行出状元,小姐这行竞争很大,晚点儿制服学生情怀的,大有人在。

“小微,那个,你多大?不会未成年吧!

?”

小微看上去年纪不大,小巧的身段简直就是一个小萝莉。

不怪叶言问她多大,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出来嫖,迟早是要做好被逮的准备的。

叶言记得《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小微成年了还好,你情我愿的,就算被警察查房抓到了,也可以狡辩狡辩是一夜情关系。

如果是未成年,14岁以上也还好,社会影响不好,在局子里顶多待15天。

可要是点子背,小微要是未满14岁,那就是要直接按照强奸罪定罪的。

ps:感谢书友“永不放弃”

、“随遇而安”

和“师潮”

打赏,非常感谢!

本周收藏榜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

...

...

...

...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