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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的是S市鼎鼎有名的万盛酒店执行总裁沈让!
沈让穿了一套白色的休闲服,衬得他皮肤在灯光下更加白皙夺目,五官精雕细琢,气质宛如谪仙,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而他左边的男人则显得低调得多,白衣黑裤身长如玉,双手插兜姿势傲然,眉目轻垂看不出他究竟是谁,他不似沈让那般风流,反倒是处处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意,明明令人心神向往却偏又觉得太过冷清,可望而不可及。
其余几个公子哥一看便是沈让的酒肉朋友,各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生怕别人不知他们是富二代似的。
这群人甫一出现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百乐门的经理亲自上前迎接,沈让对着左边的男人说了一句话,后者挑了下眉:“我随意。”
“那好,就去一号会馆吧,把我寄放在这里的好酒送来。”
“是,沈总。”
“阿深,今晚是替你接风洗尘,你可千万别扫了大家的兴致,该喝喝该玩玩,该怎么放开就怎么放开,回头经理送来的小姐们,你务必要点一个才行,否则就太不给我面子了。”
沈让搂住他的肩膀,秦深不喜被人碰触,抬手将他的手拿下来,语气淡淡道:“既然来了,自然要尽兴。”
“爽快!
和聪明人谈话就是舒服!
走!
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
二号公馆里,气氛诡异。
沈尽欢万万没有想到,王玲所谓的惊喜竟是一个大活人!
而且,此人还是她的高中同学,一个曾经给她写过情书结果被她拒绝了从此自尊心受挫再也不敢同她讲话的男生!
那便是叶朗,当时在班上成绩优秀,与她并列第一的男生,连班主任都说,他们两个天生就是考名牌大学的料。
王玲招呼她坐下来,叶朗的目光从沈尽欢踏入包厢之后便一直没有移开过分毫,后者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尴尬地轻咳两声。
他朝她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尽欢,好久不见,生日快乐。”
“好久不见,谢谢。”
沈尽欢坐得很直,叶朗稍微靠近一点,她便吓得敛声屏气,他目光温和谦逊,一看便是翩翩佳公子,他穿着最简单的白色T恤配以卡其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浅色的休闲鞋,身上有一股洋甘菊的淡香。
“欢欢,叶朗,你们别傻坐着呀,有话说话没话喝酒,今天是欢欢的生日,咱们一定要给她一个难忘的夜晚!”
始作俑者居然还有胆量煽风点火,沈尽欢暗暗睇给她一记警告的眼神,王玲扁了扁嘴,自顾自地喝酒。
叶朗同样很紧张,毕竟这是五年后二人第一次见面,况且当年的沈尽欢还是他情窦初开时暗恋的女孩儿,如今再次相见,那些已经被时光模糊的感情又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往事历历在目,一见钟情的种子一发不可收拾。
他忍不住主动找话题:“尽欢,你过得好吗?”
沈尽欢高考时期发生的事情只有王玲一人知晓,叶朗原本打算毕业之后再向她表白一次的,结果高考之前她就缺席了,而后就彻底没了下落。
这次他工作升迁来了S市,刚好碰上王玲,几番追问之下才知道沈尽欢也在这里,而且凑巧今天是她生日。
叶朗求了王玲好久,对方才松口答应安排他与沈尽欢见一面。
沈尽欢拘谨地点了点头:“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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