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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习俗,摆渡船用“莲花”
“玫瑰”
“杜鹃花”
之类的花朵命名,15分钟一趟,穿梭在东西区新旧两个码头之间,于布恩河南岸的桥梁和私人码头停靠,往返船票也不贵,也就一两便士。
林无咎坐过几次,体验感很不好。
因为河水太臭太脏了。
布恩河和清澈这个词毫无关系。
河水混浊,散发着恶臭,河面漂浮着各种秽物和居民垃圾,运气不好的时候,也能看到泡的肿胀呈现巨人观的可怕尸体。
让林无咎总想起印度的恒河。
坐在船上,恶臭扑鼻,一不小心就要对上尸体狰狞的面容,林无咎全程都用围巾捂着鼻子。
林无咎来这里自然不是为了欣赏风景,而是为了取材。
码头这里人来人往,有很多值得观察的地方,也隐藏着许多罪恶,这些写进小说里就是丰满真实的细节。
他漫无目的地在人海中穿行。
在和一个流浪儿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摁住了伸向他口袋的小手,偏头似笑非笑地对上一双惊慌的眼眸。
“小先生,你的手似乎伸错口袋了。”
这个流浪儿很快就镇定下来。
他眨了几下眼,眼中立刻积蓄了一层泪水,他用可怜巴巴的语气讨饶道:“先生,对不起,我只是太饿了,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林无咎打量着这个据说三天没吃饭的孩子。
他看起来很小,个头只能到林无咎的小腹——林无咎现在可是小学生体形,身高也就一米五,他天天散步,每天坚持喝牛奶,也是为了能长高。
他很脏,脸上黑漆漆的看不清五官。
他也很瘦,脸颊瘦到凹起,衬得水汪汪的眼睛看起来更大更动人。
被林无咎抓住的小手皮包骨头,有点硌手,触感很粗糙,像鸡爪子。
福尔摩斯很喜欢花钱让流浪儿打探消息,因为流浪儿到处都是,消息灵通,不容易引人注意。
而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本《血字的研究》成书于1887年,正是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的晚期,由此可见底层孩童的贫困现象是一个长久没有解决的社会问题。
桑恩城身为异世界伦敦分敦,流浪儿现象自然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很多时候,流浪儿就是扒手的代名词。
因为年幼的孩子往往不会是被防备的对象,并且被发现后容易博取怜悯。
就像眼前的这个孩子,此时就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想要博取同情。
一些老扒手会专门挑选一些六七岁的流浪儿传授他们偷东西的技巧。
流浪儿上不起学,大字不识,却可以成为小偷学校的资优生。
当然,他们同时也受老扒手的剥削和控制,偷盗所得大多要上交给贼头儿,很多时候反而要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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