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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挽脸上颇有得意之色,又催着他喝了几杯酒,才把自己如何取之于民,如何用之于民,兼着后面的长久筹谋说与他听。
元朗的双眼越来越亮,听到最后竟有热血沸腾之感,一把握住唐挽的手,连说了三个“好”
,道:“读书人当如此!
经天纬地,当是如此!”
他几杯酒喝得急,脸颊也泛红晕,站起来搓着手绕着唐挽走了几圈,像一只蓄势待发的鹰。
唐挽对他这个状态再熟悉不过,这是要作诗了!
哎哟,这么多年了,这一喝酒就作诗的毛病还没改呢。
果然,就听元朗问道:“匡之,可有笔墨?”
桌上纸笔齐备,可墨却已经干了,一时也寻不到温水来化。
元朗索性倒了酒来化墨,又取了最粗的狼毫,直接题写在墙壁上: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唐挽击掌大笑:“好文才,好气度!
好一句丈夫未可轻年少!”
元朗回头看她,目光亮如星辰。
他一直觉得唐挽是唯一那一个知他懂他的人,所以寒霜飞雪,不远万里,他也要来见她一面。
元朗是多么怀念当初在京城备考的那些日子,两个人住在一个小院子里,早上推开窗,她在廊前读书,晚上推开窗,她在树下小憩。
那一推开窗就能见到彼此的岁月,支撑着元朗坚强地走完了此后,冗长又黑暗的时光。
那一夜,他们不知又作了多少诗,喝了多少酒,说了多少话。
直到天将明未明,两人才双双倒在床上,却仍攥着彼此的衣袖,没舍得撒手。
来日方长,这话却是错了。
怕就怕来日太长,又与你分别四方;又恐时光太短,诉不尽此刻衷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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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身符】文中诗词是引用,不熟悉的请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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