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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她又自我否定:“不会。
兰娟既然养了你,到底是愧疚的。”
愧疚,我抓住了这个关键词。
它像一件旧毛衣终于露出的线头,只消我一拉,便能轻易将一整件毛衣扯掉。
如果不是兰娟,我的母亲和父亲便不会出车祸,我不会成为孤儿,不必同兰娟生活在一处,也自然不用面对那些进进出出的男人和来来回回的轻视。
我原本的家庭很优渥,我可能可以学绘画、学书法、学钢琴,我会有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吹蜡烛,再留上一张影。
我和兰娟没有合影,她不喜欢,我也从未想过。
我可以坐轿车,住楼房,在楼梯上蹬蹬蹬地跑上去又跑下来,总之是不会孤零零地坐在小卖铺的板凳上,吃着冰棍数时间。
那些日子太远了,远到我竟然不确定,它们和凉席、可乐、蒲扇以及有兰娟的院子比起来,究竟哪个好。
第6章(五)
少年人总是叛逆,我叛逆的形式是憎恨兰娟。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看起来不够将我放在眼里的兰娟,会含辛茹苦地养育我这样多年。
她所谓轻佻和敦厚的性格矛盾之处终于有了足够理解的中介点。
她——愧疚。
她的一封喜帖间接地害死我的父母。
我背过一篇课文,“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也是这样说。
我们自然相信世间事事都有因果,福是福,孽是孽,由此才能时时警醒自己做个好人,做一个不出格的、守规矩的、听话的平常人。
即便是不好如张继强,也会因着他的喜事里带了丧事,生出一些微弱的敬畏感,这大概是他能容下我,对我尚算客气的原因。
兰娟更加不同,因我的母亲同她是闺中密友,责任和亏欠便更重一些。
我的理智当然足够告诉我,其实这一切与他们没什么相干,但“如果”
二字,总是令人钻牛角尖。
我难以抑制地想念我记忆里模糊的父亲和母亲,尤其是当我遇见母亲的旧友,他们忆故人时唏嘘而略带尊敬的囗吻,与兰娟身上沾染的语气截然不同。
我的叛逆很渺小,面上并没有显出什么来,我只是延长了放学回家的时间,试图回应一位男同学的情书。
但当我揣着心跳想要与他牵手时,我发觉我有了心理障碍。
因为自小撞见的、听见的隐秘而不堪的声响,我有些厌男。
而更令人恐惧的是,我对一位频频接近我的女同学有了难以言明的好感。
她留着男孩头,瘦削而俊秀,像一株脆生生的小草,难以加诸性别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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