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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得知长子的死讯后,罗德尼会长衰老的很快。
他曾经在智力与精力上都傲视群雄,但那些日子已然随罗西尼的死而成为了历史。
他从未感觉自己如此苍老,甚至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只有五尺的身形每日都在变得佝偻,松弛的皮肤就像布满褶皱的衣服挂在他脆弱而疏松的骨头上。
他的头发几乎掉光了,为了不让人看出他的苍老,助手为他准备了一顶油光锃亮的银色假发。
虽然罗德尼从未对此事发表意见,但从他连睡觉都不摘掉假发的做法看,显然助手的做法还算和他心意。
他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败,但显然金钱能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
哪怕他已经在两个月的时间里花掉了任何一个贵族都无法想象的巨额资金,也仅仅得到了有人在自由之城郊外看到了失踪奴隶这一点微不足道的线索。
罗德尼认为他的头脑远超常人,但现在他不得不屈服于现实。
他几乎无法相信,过了这么久,花了这么多钱,竟然还是查不到半点凶手的信息。
如果凶手真是菲利普六世口中的那个年轻骑士就好了,他想。
可事实并非如此。
他曾数次拜访亚当侯爵的庄园,因为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老实巴交、不善言辞的穷侯爵是怎么教出一个杀人犯儿子的。
而来自各种渠道,铺满他书桌的报告也证明了劳伦斯只是个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公子哥。
甚至与他有过长期接触的弗朗茨骑士长在一封未删节文本的证词中轻蔑地给出了如下评价:直到那混蛋小子被册封为骑士的那天,他也没能在任何一场对抗中击败一位骑士侍从。
尽管他的作战技巧是如此糟糕,甚至连马都不会骑,但他依然能恬不知耻地穿着那身象征王国最高荣誉的骑士盔甲四处招摇,并努力在每一场穷尽奢华的宴会舞会上“睡服”
几位崇拜银翼骑士的贵族小姐。
直说吧,这位“斯提尔伯爵夫人的表弟”
、“霍克男爵夫人的情夫”
、“酒馆与ji院的征服者”
或许敢半夜溜进王宫与长公主幽会,但他绝对没胆打劫莱特商会的车队。
纵观骑士团的历史,很难想象还有比他更差劲的骑士,如果不是因为陛下欠亚当家族一个人情,那这种家伙甚至没资格成为一名骑士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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