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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3页)

他为夫为父,他奔走官府,他躬耕田地,他爱酒爱美女,他体验疾病与死亡,他巴望儿子有出息……世俗的东西他样样不缺,他也不炼丹,不辟谷,不学长寿术,反对当神仙,凭什么说他是隐士?

当时有&ldo;浔阳三隐&rdo;之说:浔阳境内的三个县令相继辞官归田,渊明是其中之一。

但我们不必对这类说法过于当真。

那个年代,隐士的帽子满天飞,陶渊明当过县令,辞官归家,隐士的帽子就飞到他头上了。

如果他质量小,他会以此炫耀;如果他想沽名钓誉,他会拿这顶帽子做足文章,有朝一日东山再起跳回名利场。

而事实上,我们发现他从未以隐士自居。

帽子发给他,他也接过去,随手一搁,不知放哪儿去了。

品读陶渊明,这也是关键处。

这些地方,尤其需要&ldo;思想的细心。

&rdo;

渊明的生平,我们先说到这儿。

后面展读他的诗篇,再来打量他弥漫在诗中的、激动人心的生存细节。

渊明的着名诗篇,大都写于他四十岁以后。

此前他的人生要务,还是养家糊口。

青壮年,他有鲁迅所谓&ldo;金刚怒目式&rdo;的句子: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刑天是神话中敢与天帝斗的断头勇士,干为盾,戚为长柄斧。

古代汉语,这些都是常用字。

鲁迅自己是斗士,所以偏爱这两句。

可是生逢乱世,渊明如何舞干戚呢?倒不如说,&ldo;猛志&rdo;内化为桀骜不驯的个性,并&ldo;常在&rdo;,一辈子改不掉。

渊明二十九岁初入仕,为江州祭酒,属于州府的普通办事员。

《晋书》说他:&ldo;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

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

&rdo;这段话表明,他年轻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就不好,做小吏仰人鼻息,没过多久回家了。

第一次&ldo;学仕&rdo;,几乎交了白卷。

州府又叫他担任主簿,属秘书类的差事,写官言文章,整天炮制假大空的东西,他没去。

主簿官职卑微,却离领导近,可以做跳板。

不少年轻人想去但去不了。

渊明在祭酒的位置上&ldo;自解归&rdo;,领导派人来叫他,让他干秘书,他婉言谢绝了。

看来,领导把他辞官的举动理解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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