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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种种,他不得不半小时扫一次地,十分钟洗一次澡,来驱逐这种知觉,渐渐养成旁人眼中的重度洁癖。
去精神科复检,也看见过情侣上演拯救戏码。
男孩子犯病吞药,躺在床上,拉出实验室烧焦木炭一样黑臭的大便,像他从前那般动弹不得,被前来探视之人旁观,顾不得什么尊严不尊严。
女孩子愤怒而绝望,哭着讲,高高在上地讲,“我也不能拯救你吗?为什么?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我在你心里是不是根本不重要?否则你怎么能这么不顾忌我的感受和死活?”
为什么?这话不禁考倒了子夜。
还有一回,应该是什么商业酒会。
他应邀前去,站在角落。
侍应没留意他的存在,一次经过,险些将托盘里的酒洒他一身。
路过女星好心施以援手,不过拽他一下。
他亲眼看见蛆虫爬了她满手。
他慌不择路,退避三尺,怕脏了旁人的手。
抬眼看见对面女郎满面羞愤,尴尬非常,像在说,“陈子夜,你多金贵?”
子夜才意识到是幻觉。
万分抱歉,却不知从何说起。
往后这类聚会,他统统找借口推脱,从此也不再露面。
他多金贵?一滩恶臭烂肉罢了。
有时状况好点……好点,也不至于好到哪里去。
偶尔试着同谭天明讲,自嘲地讲,从前看古籍,念一遍可以记诵,还能意会,还能触类旁通。
现下,一篇书评念五遍都进不去脑子。
也因此,这几年书也不知道怎么念下来的,好歹取得学位以致用,总算可以勉力糊口。
状况好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写作。
没有酒精,没有兴奋剂,他的全部灵感,只能得于那段被死亡斩断在二十二岁的爱意。
他愚钝地写,麻木地写,暗无天日地写,反复将自己困在那八年迷宫之中,总算词不达意地成了本书。
谭天明是第一个读者。
他惊喜但不失好奇地问,你的灵感来自于什么。
子夜简洁地答,性|欲。
精神病患在不那么困顿的时候,也是会有性|欲的。
所以谭天明并没有为难他,向他深究欲望的来源。
但他知道,这辈子应该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了。
他仅有的兴奋类药物,他疲乏人生里唯一的光。
于是故事里那个人也恒久地站在光里,从二十岁活了下去。
受困于暗处的我,也因恒久地受困于十四岁至二十二岁,而得以活了下去。
如今他无聊的人生,正三点一线地活着。
没有养宠物,因为养不活。
养成重度洁癖,因为时常腐烂一地。
更没有爱人,因为爱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