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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子夜14(第5页)

由此种种,他不得不半小时扫一次地,十分钟洗一次澡,来驱逐这种知觉,渐渐养成旁人眼中的重度洁癖。

去精神科复检,也看见过情侣上演拯救戏码。

男孩子犯病吞药,躺在床上,拉出实验室烧焦木炭一样黑臭的大便,像他从前那般动弹不得,被前来探视之人旁观,顾不得什么尊严不尊严。

女孩子愤怒而绝望,哭着讲,高高在上地讲,“我也不能拯救你吗?为什么?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我在你心里是不是根本不重要?否则你怎么能这么不顾忌我的感受和死活?”

为什么?这话不禁考倒了子夜。

还有一回,应该是什么商业酒会。

他应邀前去,站在角落。

侍应没留意他的存在,一次经过,险些将托盘里的酒洒他一身。

路过女星好心施以援手,不过拽他一下。

他亲眼看见蛆虫爬了她满手。

他慌不择路,退避三尺,怕脏了旁人的手。

抬眼看见对面女郎满面羞愤,尴尬非常,像在说,“陈子夜,你多金贵?”

子夜才意识到是幻觉。

万分抱歉,却不知从何说起。

往后这类聚会,他统统找借口推脱,从此也不再露面。

他多金贵?一滩恶臭烂肉罢了。

有时状况好点……好点,也不至于好到哪里去。

偶尔试着同谭天明讲,自嘲地讲,从前看古籍,念一遍可以记诵,还能意会,还能触类旁通。

现下,一篇书评念五遍都进不去脑子。

也因此,这几年书也不知道怎么念下来的,好歹取得学位以致用,总算可以勉力糊口。

状况好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写作。

没有酒精,没有兴奋剂,他的全部灵感,只能得于那段被死亡斩断在二十二岁的爱意。

他愚钝地写,麻木地写,暗无天日地写,反复将自己困在那八年迷宫之中,总算词不达意地成了本书。

谭天明是第一个读者。

他惊喜但不失好奇地问,你的灵感来自于什么。

子夜简洁地答,性|欲。

精神病患在不那么困顿的时候,也是会有性|欲的。

所以谭天明并没有为难他,向他深究欲望的来源。

但他知道,这辈子应该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了。

他仅有的兴奋类药物,他疲乏人生里唯一的光。

于是故事里那个人也恒久地站在光里,从二十岁活了下去。

受困于暗处的我,也因恒久地受困于十四岁至二十二岁,而得以活了下去。

如今他无聊的人生,正三点一线地活着。

没有养宠物,因为养不活。

养成重度洁癖,因为时常腐烂一地。

更没有爱人,因为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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