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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1909年)湖南、湖北也发生争路权的运动。
湖南早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成立了一个商办的铁路公司,集股准备修筑粤汉铁路在湖南省境内的一段。
清朝当局不愿意把铁路交给商人办,坚持实行&ot;官督商办&ot;。
依靠全省征集到的股款,在宣统元年到二年(1909到1910年)筑成了长沙到株州间的一百一十里的铁路。
湖北省也在光绪三十二年为修筑本省境内的粤汉路和川汉路,在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下进行过招股。
当时的张之洞表示赞成由各省的绅商投资办铁路。
到了宣统元年,张之洞已调任军机大臣,并受任为督办粤汉铁路兼鄂境川汉铁路大臣,他认为这些铁路的修筑非靠外国力量不可。
正在他同英、法等国酝酿借款成熟的时候,湖北、湖南两省绅商学界起来反对。
他们主张拒绝借外债,要求&ot;商办及自营自办&ot;。
在湖南,除主持铁路公司的绅商外,新产生的谘议局的议员谭延闿等也积极参与这运动。
在湖北,谘议局的议员、教育会、宪政筹备会,武昌和汉口的总商会等机构的代表,还加上留日学生为此事派回的代表,一起开会,组织了一个铁路协会,&ot;专以拒借外债,集股自办为目的&ot;。
他们又设立粤汉川汉铁路公司,进行招股。
当时有人说:&ot;湖北人之拒债,虽在湖南人之后,然其慷慨激昂,则百倍加于湖南人&ot;2。
这时革命党人詹大悲(1888-1927)在汉口办《大江报》,在报上著论反对铁路国有,并且认为中国和平改革已不可能;他发表了以《大乱者,救中国之药石也》为题目的文章,号召革命。
湖广总督瑞澂查封报纸,逮捕詹大悲和协助他办报的何海鸣,激起了各界人士集会抗议。
各界推出的代表到北京请愿,还进行绝食斗争,但是没有结果。
招股办铁路的成效也很少。
所以,虽有湖南、湖北两省的绅商反对,清朝政府在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仍按照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的意愿签订了关于借款筑路的合同。
就在这个合同订立的前十天,宣统三年四月十一日,朝廷发布了一道上谕,宣布确定铁路国有政策。
这道上谕指责广东、四川、湖南、湖北的商办铁路这几年来毫无成效,因此&ldo;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
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rdo;1。
这显然是直接为四国银行团控制粤汉、川汉铁路扫清道路。
广东、湖南、湖北、四川绅商学界中都立即有人表示反对,而特别在四川形成了巨大的风潮。
四川这个大省虽然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一寸铁路都没有,但是早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已经有了个铁路公司。
这个公司由当时的四川总督锡良发起,开始是官办,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成了商办的公司。